发生铁路事故且瞒报,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南昌南车辆段被处罚

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〔2024〕第31号

索 引 号:000014345/2024-00269

发布机构: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

分 类:公示公告

生成日期:2024年12月02日

2024年7月27日,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塘西车站发生车辆冲突、脱轨铁路交通一般事故。事故发送后,南昌南车辆段安全科科长刘某某瞒报事故,没有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,擅自进行处理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十四条、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
2024年11月28日,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,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作出罚款人民币105000元的行政处罚,对刘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45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发生铁路事故且瞒报,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南昌南车辆段被处罚

(信息来源:国家铁路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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